中共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7-05-27 15: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3日至2017年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质监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17年2月22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质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巡察,市质监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经历了一次“全面体检”,经受了一次思想的洗礼和党性的锤炼,并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加强质监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推动质监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巡察意见反馈后,市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安排部署,立即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及时、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市质监局党组带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孙宁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平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扬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整改工作。近两个月来,市质监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及专题会研究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措施,并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2017年度工作会议上专门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予以强调推进。作为履行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局长既负责整改工作抓总,又将自己负责的整改任务抓实,针对发挥质量主管部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牵头作用不够等涉及综合性的整改工作,3月8日,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宁组织召开了全体业务处长、院长参加的专题会,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牵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各牵头处室(单位)和配合处室(单位)认真履行分工职责,主动作为,形成上下联动、主次分明、通盘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明确任务目标,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市质监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落实,几易其稿,研究制定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问题,整理归纳为10条39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制定整改措施。在各责任处室、单位制定的具体整改措施基础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复研究,提炼归纳出整改措施102项,逐条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时间进度,对落实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部署。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关键在改,市质监局党组围绕“管党治党”取得根本实效这一目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直面问题本质,不回避矛盾、不蜻蜓点水,深挖根源,触及灵魂,力争治标治本。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即行即改;对需要有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问题,研究具体办法,明确时间节点,限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和市质监局党组部署,各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102项整改措施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表,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以“钉钉子”精神逐一落实到位,确保每一项整改内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

  二、聚焦问题,坚持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改。

  (一)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不够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精力不够,人员配备不足,检查督促较少,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成立市质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清单,确保层层落实。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建与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10个直属单位党建与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主要职责,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党务干部。三是持续加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3月,在市委党校连续举办两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轮训班。

  2.关于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尚未制度化、常态化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每月“统一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进行教育体验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继续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争创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坚定理想信念,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主题教育月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评先评优、宣传先进典型等活动方式,着力强化党性教育,补实理想信念这一“精神之钙”。

    3.关于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并严格执行还不到位,未能在系统内形成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的问题。一是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质监局班子成员与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认真组织排查出全局系统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内部管理等8个方面存在的59个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关各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各直属单位严格内部管控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降低履职风险。财务部门完善年终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制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两个专项”整治要求,严控资金使用途径。四是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落实整改。结合实际,制定 “两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三防”行动和专项治理。坚持有案必查、快查快结、及时通报,并且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问责。

  (二)在“统筹谋划服务大局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4.关于局党组对于发挥质量主管部门牵头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全局性工作谋划不够主动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一组两委会”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牵头作用,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扩大市长质量奖评选范围,争取加大奖励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力争推动尚未设立区长质量奖的4个区政府在今年全部建立区长质量奖的评选制度;组织“质量管理先进联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以质量提升带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高。二是以提高质量和竞争力为中心,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以日常消费品为重点强化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提升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以提高质量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编制发布了《2016年南京产品质量报告》。三是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促进标准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自主创新、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全领域覆盖和服务推动;创新开展各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活动,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落实;加大标准服务经济社会力度,启动“2017标准促企业质量提升、转型升级行动”系列活动,陆续开展“2017百项企业技术标准质量提升行动”“免费为企业提供正版标准”等公益服务项目。四是发挥计量服务与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促进计量与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推动工业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建设,带动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计量示范工程建设,做好水资源计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计量监管工作。五是贴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智能测控、生物制品计量、新材料等检测平台建设,把江北新区、麒麟科技园纳入全市检验检测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新的“一区四园”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与主导产业发展配套的技术服务和保障体系;积极申报“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切实发挥其对国际、国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吸聚效应,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5.关于区质监、工商、药监部门“三合一”管理体制调整后,在构建“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共治”质监工作格局方面,深入调研思考不够,对各区质监工作的指导有所减弱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对区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综合运用好质量考核成果,促进各区(园区)政府重视质量工作,以质量考核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发挥质量工作牵头部门的作用;推动各区进一步健全质量强区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奖励政策。二是主动加强基层质量工作指导,局领导率分管处室到联系的区开展走访调研,征求基层需求、意见。推进技术机构为基层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对区市场监管局人员的质监业务培训。面向区市场监管局人员举办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稽查等业务培训班,帮助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查办质监类案件的能力。四是推进信息化融合,加强与各区市场监管局的联系,已部署各区市场监管局需要的质监政务网专线增容和质监业务系统VPN人员配置及权限。

  6.关于对技术单位市场化改革、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行政审批事权下放等难题,存在等待上级部署的心态,攻坚克难锐气不足的问题。一是聚焦“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加大对省“333高层次人才”、省质监局“352人才”等高层次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依托国家、省市各类培训基地,持续开展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训,做好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及评奖工作。二是对技术单位市场化改革积极进行调研、分析,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决策咨询、重大项目攻关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以博士后工作站、检验检测平台等为载体,支持和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质监分局和相关处室共同参与研究探讨市级行政权力下放问题,在区级层面“接得住、办得了”的前提下,报市政府批准后,稳妥实施下放工作。

  (三)在“学习教育实效性不够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7.关于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能做到每月1次,个别局领导的学习笔记与中心组集中学习记录不能对应的问题。对照要求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目前已于2月24日、3月22日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

  8.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有时存在学与用“两张皮”的现象,部分局领导的学习体会不能紧密结合自身和质监事业发展的问题。一是改进学风,自觉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工作站位。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内容和质监工作紧密结合,以学习促进工作;领导干部结合岗位、结合工作撰写个人学习体会,提高学习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内网学习教育专栏,为干部学习交流提供平台。

  9.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辣味”不足,存在“好人主义”倾向,有的放矢、入木三分的相互批评不多的问题。一是1月17日,召开了市质监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局长带头,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直言不讳,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诚恳相互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和应用,严格执行《市质监局党组工作规则》,不断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10.关于系统内党员干部学习偏重质监业务知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新理论不够系统深入,学习形式比较单一,未能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的问题。制定并出台了《市质监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着重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新理论的学习。创新载体,采取参观见学、报告会、学习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11.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较少开展谈心活动,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关心引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市质监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规定除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的谈心谈话制度外,市质监局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联系单位(处室)处以上干部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市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每年与分管联系单位(处室)召开党员谈心谈话座谈会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在机关内网设立意见建议信箱,及时收集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定期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动态,积极帮助解决问题。

  (四)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而不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12.关于局党组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位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偏少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共部署、同要求、同落实。严格落实《南京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2月10日,局党组书记结合各班子成员报告情况,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和责任,抓好班长、建好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局党组树立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切实承担和履行抓基层打基础的责任,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春节前,已召开基层党总支(支部)书记专题会,布置党建监察工作,及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3.关于少数局领导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很少过问的问题。一是明确市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把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并将此列为局领导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对民主党派局领导分管联系处室、单位的党建工作,指派局领导班子成员的1名党员同志专项分管民主党派局领导分管处室、单位的党的建设工作。

  14.关于党组及机关党委较少运用实地走访调研、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检查督促基层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市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3月前已分别到分管联系单位、处室,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参加分管联系单位组织生活会,强化对基层党建的检查督促。二是机关党委深入直属党组织,了解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协助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

  1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在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一些单位把业务拓展当成“硬任务”,党建工作则是“软指标”;一些单位负责人虽然身兼党组织书记,但没有把“第一责任”真正扛在肩上,个别负责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党组织内担任的职务的问题。制定并贯彻执行《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基层单位负责人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时,加强党建工作考核,与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16.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有的支部活动以工会活动代替;有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混乱,与业务工作笔记放在一起;有的党员党员意识不强,不写学习笔记,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问题。一是完善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各单位明确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基层党支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并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二是丰富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平台与载体,充分发挥网上培训、质监讲堂、职工电子书屋的作用,持续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书香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三是完善落实党支部8+X制度体系,为基层党组织统一定制“三会一课”和“统一活动日”记录本,配发党员政治学习笔记本和理论学习教材。四是严格党费收缴标准,对未足额部分已及时进行了补缴。

  17.关于党务人员配备不足,投入党建工作精力不够的问题。各直属单位认真落实市质监局《关于加强党建与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完成党建与监察部机构设置,配备党性强、素质高的人员专职从事党建与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推先推优等机制。组织开展系统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五)在“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五项清单”等与质监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市局党组认真学习《南京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质监工作实际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五项清单”。二是局党组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涵的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五项清单”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质监系统存在的问题,研究总体工作思路和举措。

  19.关于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狠劲、韧劲,没有常抓长管、严抓严管,多是突击式、运动式管理的问题。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要求各单位(处室)做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处室)综合考核,对全面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关于部分局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缺少具体指导和动态的检查督促,没有开展专门的廉洁谈话,个别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说话随便,混同普通群众的问题。一是明确市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了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控;全年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廉洁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三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谈话内容记入“廉政谈话记录本”。四是结合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群众评议。

  21.关于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廉政”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执行纪律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警示教育,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检意识,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组织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面倡导全体基层党员干部树立道德高线,厘清“负面清单”,不碰“纪律底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督促履职担当。

  (六)在“纪检监察执纪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的整改情况

  22.关于对质监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缺乏深入思考,发现问题线索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学习有效、高质的工作方法和措施,提升廉政风险思考研究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廉政风险防范的调研,深入思考质监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信访举报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全面梳理质监系统廉政风险、加强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扎牢制度笼子、提高工作实效。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利用现有的财务审计结果、信访、专项检查、拓展举报方式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强化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信访举报的“双报告”制度,挖掘多种发现问题线索的途径,多渠道去收集问题线索,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意识和能力。

  2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有时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少数信访件办理不规范,查处不到位。有的信访件没有调查过程和结果;有的实名举报却未履行回复程序的问题。一是纪检监察人员加强信访件的办理、查处等流程的工作方法的专项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执纪能力。二是开展信访举报的自查工作。对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信访举报进行逐一核查,仔细核查每一件信访件的来源、录入、办理及领导审阅、回复、办结等各个流程,排查出办理不规范的信访件并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三是对于信访件中未及时办结的,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各项流程注意时间节点,按时办结。

  24.关于下属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大多是兼职,业务知识缺乏,查处违纪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明确各直属单位党建与监察机构设置,选优配强党建与监察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方式,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的季度例会制度,开展每季一学活动,通过季度例会,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交流,增强查处违纪问题的能力;8月份组织一期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班,全面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增强履职能力。三是通过组织直属单位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跟班学习、上派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来提高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

  (七)在“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25.关于局党组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有时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了解不全面、讨论不够充分、论证不够科学等情况,有的决策质量不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审核把关。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向市质监局提供论证充分、内容详实的待评审项目资料,由市局计财处牵头,严格按照局相关程序组织项目评审,做到程序公开透明,项目评审结果按程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对外合作项目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外合作项目的有效管理。三是市质监局党组严格落实《市质监局党组工作规则》、《市质监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市质监局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本成熟后上会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基本建设项目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项目建设承担单位要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规定、程序、要求执行。

  26.关于另有反映,一些议题在上党组会议前,没有告知具体内容,造成党组成员及参会人员对相关事项不了解,会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的问题。规定在党组会议召开前,牵头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将有关会议议程、主要研究事项等报送各位参会领导。参会领导会前充分研究情况,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八)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整改情况

  27.关于廉洁风险点排查梳理不全面,防控制度不够完善,未能利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严格管理,导致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全局系统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要求,通过问题看本质,分析存在的原因,全面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系统廉政风险,制定出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检验和评审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严肃财经纪律,重点针对“以检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禁止性规定,并将相关要求纳入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三是加强系统典型案例的通报警示。在市质监局政务内网对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28.关于存在“以检谋私”现象,个别单位中层干部参加企业评审时收受红包,有一线检测人员到企业抽检时“吃拿卡要”的问题。已制定出台了《南京市质监系统检验和评审从业人员监管和廉政建设规定(试行)》、《南京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四严格”、“九严禁”规定》,要求各技术机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市局各相关职能处室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严肃处理。

  29.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个别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有的单位支付员工午餐费时,存在虚报、收款单位与发票单位不符等情况的问题。一是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对照政策规定逐一核实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是市质监局出台了《关于补充修订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和强化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开展年度内部审计、专项财务检查,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四是加大财经纪律、财务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意识和政策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五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相关规定,存在附件不齐全、收款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等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情况,不予报销。六是加强午餐盒饭管控力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建立工作午餐申报、领用、付款等制度,健全检查机制。

  30.关于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单位在车改前以私车公用名义给工作人员发放燃油补贴,有的单位以各种名义变相发放奖金的问题。一是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对有关违规违纪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及绩效工资各项政策规定,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提高标准或扩大实施范围。三是加强津补贴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将有关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等相关政策文件编订成册,发放给各直属单位加强学习。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监督检查组对直属单位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将津补贴执行情况继续作为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将违纪线索移送监察室,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是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按照我市即将出台的事业单位车改方案,认真落实直属单位车改工作。

  31.关于个别干部在协(学)兼职期间,领取个人福利,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一是组织驻会兼职人员及驻会财务人员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及《市质监局系统协(学)会人员兼职、聘用及工资福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三是严格执行中央规定,要求兼职的退休领导干部本人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将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报告市局党组。四是对个别干部在兼职期间领取个人福利、报销个人费用等违规行为,已进行兼职职务调整,并按规定作出处理。

  (九)在“组织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情况

  32.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到位,竞争上岗方案透明度不高,导致部分干部对程序产生疑虑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加大竞争上岗方案的宣传度,完善符合实际要求、能切实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

  33.关于民主推荐、考察干部对平时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不够,个别被提拔的处级干部公认度不高、反映较多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市质监局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加强对干部平时工作表现的考核。二是加强干部任前考核的深度,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考察时的重要参考,全面历史辩证地了解干部,不搞简单印证式考察。

  34.关于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不够严肃。部分处级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不认真,存在不报、漏报情况的问题。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系统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2月8日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召开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及个人事项报告填报说明会,在发放报告表时一并发放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关爱提示单》,让每位干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正确把握填报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告事项。二是严格按照10%比例对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核实,严格实施重点抽查核实工作,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全面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切实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工作中。

  35.关于个别干部档案多处涂改的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按要求进行定期整理,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才归档。对新进人员档案严格按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一致、档案材料是否有涂改等,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组织认定。重点关注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情况,严格按规定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36.关于直属单位聘人用人制度不健全,招聘编外人员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一是组织对各直属单位开展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人事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二是各直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编外人员的招聘和使用管理,自觉接受上级对编外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在“转作风、反‘四风’成效尚未巩固”方面的整改情况

  37.关于超标准公务接待及违规饮酒、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仍然个别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南京市公务接待和会议费管理相关要求,制定并出台了《市质监局接待和会议管理制度》及《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严格落实接待申报、登记、审核规定,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等,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报销有关规定,对公务接待相关报销附件不齐全、超标准接待、违规饮酒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8.关于抓工作有时习惯于“以会议代替执行、以文件代替落实”,对工作推进情况缺乏深入了解,部分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少,指导检查督促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市质监系统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严格控制举办各类会议及会议规模和费用标准;强化文件审核,尽量减少一般性公文的印发;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和下发各类文件(不包括涉密和内部工作),都及时通过新闻发布和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等渠道予以公布,让媒体及公众知情和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质量监督相关工作的意见》,结合“四解四促”“三个服务”和“万名党员干部帮万家”“大走访”等活动,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制定目标计划,提出工作要求,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39.关于少数干部“慵懒散”,遵守工作纪律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建立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清楚、岗位目标量化的工作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加强出差、休假、事假等事项的管理。

  三、持久用功,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市质监局党组将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眼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眼质监事业的长远发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业务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责任。市质监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局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全局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质监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市质监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程督办,全力推进年内及中长期整改工作。对集中整改期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积极研究制定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机制。巩固好、拓展好巡察整改成果,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各项事业全过程,真正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质监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深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质监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630669;邮政信箱: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市质监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10019;电子邮箱:rjc@njzj.gov.cn

 

                                       中共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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